过刊库管理规则

  • 发布时间:2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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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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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请先通过微机检索查寻书目,并记下索书号,以便查找过刊。入库凭本人借阅证领取代书板,利用代书板作标记,把翻阅后不借的书刊放归原处,不得将书刊乱扔乱插或故意隐藏,以防乱架而影响利用。
  2. 爱护过刊,文明借阅。严禁撕毁、污损、偷窃过刊,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教育并处罚。借阅时应注意仔细检查,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告知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3. 保持库内安静整洁,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手机须设置振动状态,不高声谈笑、抽烟、吃零食等,
  4. 不携带打火机、雨具、箱包、书刊等入库,以上物品一律放置在指定寄存处。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等)须随身携带。
  5. 外来人员参观,须经馆办公室批准,方能入内。
  6. 馆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上有关规定,未办借阅手续不得私自拿出书刊,也不准为自己办理借还、解罚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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