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书刊借阅室管理规则

  • 发布时间: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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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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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室所藏外文书刊实行开架借阅管理,请读者出示本人校园一卡通证件或有效借阅证后,登记入室。

2.图书可以外借,期刊一般不予外借,如有特殊情况,亦可外借, 学生可一次性借阅书刊50册,教师可一次性借阅书刊80册;借期:学生可借图书2个月、期刊7天,教师可借图书3个月、期刊7天,可续借一次,图书续借时间为1个月,期刊续借时间为7天。为加快书刊周转,所借书刊逾期收取滞纳金0.2/天。寒暑假所借图书,须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归还,否则超期时间计算将包含假期时间在内。若所借书刊长时间未还,经书面催还仍不归还的,除收滞纳金外,停止借阅,直至归还,方可再借。

3.借阅前,请读者先通过微机检索查寻书目,并记下索书号,以便查找图书。入室凭本人一卡通证件领取代书板,利用代书板作标记,请将翻阅后不借的图书放归原处或放在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上架。

4.请勿将书刊乱扔乱插或故意隐藏,以防乱架而影响利用。请按书刊借阅指标选取书刊,通过微机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拿出。

5.请爱护书刊,文明借阅。请勿撕毁、污损、偷窃书刊,违者予以教育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借阅时请仔细检查,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请告知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6.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手机设置静音或振动状态,不高声谈笑、抽烟、吃零食等。

7.请勿携带打火机、雨具、箱包、书刊等入室借阅,以上物品请放置在指定寄存处。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等)请随身携带。

8.外来人员参观,须经馆办公室批准,方能入室。

9.馆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上有关规定,未办借阅手续请勿私自拿出书刊,不为自己办理借还、解罚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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