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方文献中心兼教师阅览室管理规则

  • 发布时间: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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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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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民族地方文献中心兼教师阅览室管理规则

  1. 本室实行开架内阅管理,主要对本校教师、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班学生开放。学生读者经本室工作人员允许方可入内;校外人员需经馆领导批准,在馆办办理相关手续后,本室方可接待。
  2. 读者凭借书证扫描登记入室,书包、雨具一律放在指定的位置。
  3. 读者取书请使用代书板,阅毕放回原处,切勿乱插乱放。
  4. 读者须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上涂写、批点或折角、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 本室图书资料只供内阅,不予外借。若需借出复印,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在馆内复印并于当班归还,复印内容不能超过全部内容的1/3。
  6. 为保护特色资源,民族地方文献的复制需收取资料底本费,视资料的珍贵程度(复本量的多少),本校读者按-0.1元/页收取,校外读者按0.5-1.0元/页收取。
  7. 保持本室的安静、整洁,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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