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室管理制度

  • 发布时间: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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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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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习室开放时间:夏季700-2230,冬季0730-2230。  

2、进入自习室学习者应讲究文明礼仪,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3、保持馆内安静,不准喧哗,禁止在馆内朗读。

4、保持自习室环境清洁卫生,请勿在自习室内用餐、吃零食、吸烟、吐痰,乱扔垃圾等。

5、爱护馆内的公共设施,请勿在自习室桌椅上粘贴、刻画任何标记或随意移动自习室内的桌椅。

6、禁止在馆内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如暧宝宝、电烘箱、热水器等,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按校纪校规处罚。

7、禁止以任何形式占座,自习座位应随来随用,个人物品请随身带走,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8、凡被占的座位,任何读者均有权使用,使用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或交予工作人员统一处理。

9、屡次占座不改者吊销其借书证。

10、如有特殊情况需领回没收物品者,按以下程序办理:

     下载《图书馆自习室占座物品领取表》(在吉首大学图书馆张家界校区分馆网页)→认真填写相关信息→院系学工办老师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递交图书馆审核→公示→安排时间统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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