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外借书库管理规则

  • 发布时间:2011-12-22
  • |
  • 作者:暂无
  • |
  • 阅读次数:882

 

七、流通外借书库管理规则

1.本库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一卡通证件或有效借阅证后,方可入库。

2.入库前请先通过微机检索查寻书目,并记下索书号,以便查找图书。并须凭本人借阅证领取代书板,利用代书板作标记,把翻阅后不借的图书放归原处,不得将图书乱扔乱插或故意隐藏,以防乱架而影响利用。

3.按借书指标选书,通过微机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拿出。学生可一次性借阅图书50本,借期:本科生为两个月,研究生为三个月,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一次性借阅图书80册,借期为三个月,续借时间为一个月。

4.为加快图书周转,借书逾期收取滞纳金0.2/天。假期所借图书,须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归还,否则超期时间计算将包含假期时间在内。爱护图书,文明借阅。严禁撕毁、污损、偷窃图书,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教育并处罚。借阅时应注意仔细检查,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告知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5.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手机须设置振动状态,不高声谈笑、抽烟、吃零食等。

6.不得携带打火机、雨具、箱包、书刊等入库,以上物品一律放置在指定寄存处。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等)须随身携带。

7.外来人员参观,须经馆办公室批准,方能入内。

8.馆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上有关规定,未办借阅手续不得私自拿出图书,也不准为自己办理借还、解罚手续等

 

微信 图书馆 学习通 共享空间 在线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