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集书库管理规则

  • 发布时间: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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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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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密集书库管理规则

1.本库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一卡通证件或有效借阅证后,方可入库。

2. 请先通过公共检索机检索查寻书目,并记下索书号,由工作人员进库查找。

3.中文过期期刊每人每次可借2册,借期为一个月。为加快书刊周转,超期收取滞纳金0.2元/天。提存图书学生可一次性借阅图书50本,借期:本科生为两个月,研究生为三个月,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一次性借阅图书80册,借期为三个月,续借时间为一个月。

4.爱护过刊、提存图书,文明借阅。严禁撕毁、污损、偷窃过刊、提存图书,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教育并处罚。借阅时应注意仔细检查,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告知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5.保持库内安静整洁,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手机须设置振动状态,不高声谈笑、抽烟、吃零食等,

6.不携带打火机、雨具、箱包、书刊等入库,以上物品一律放置在指定寄存处。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等)须随身携带。

7.外来人员参观,须经馆办公室批准,方能入内。

8.馆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上有关规定,未办借阅手续不得私自拿出书刊,也不准为自己办理借还、解罚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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