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字画室管理规则
- 发布时间: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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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古籍字画室管理规则
- 本室实行闭架借阅,一般只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开放。学生读者需有老师书面推荐材料,校外人员需经馆领导批准,在馆办办理相关手续后,本室方可接待。
- 读者阅览时需先查目录,填写索书单,交工作人员取书,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 本室书籍只能在工作人员指定场地阅览,不得携带出室外。
- 读者须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上涂写、批注或折角、撕页,不得用指甲抓纸或用唾液揭书,不得用腕臂搁置书上。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线装书及解放前出版的图书一般不予复制,如有特殊需要,经馆领导批准,只能在本馆内对部分章节进行复制,但要收取资料底本费。视资料的珍贵程度,按0.5-1.0元/张收取资料底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