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室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1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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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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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自习室是图书馆专门设置、供全校读者自主学习的公共区域。为创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自习环境,维护自习室的正常秩序,充分利用自习资源,保障我校读者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一、到自习室学习的所有读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一卡通等)进入,不准借用他人证件进入。

二、自习室是供全校读者共享的公共资源,每位读者都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都有遵守管理规定、维护自习秩序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自习资源的公平、合理和有效使用,要求自习者先来先坐、人走座空。

  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抢占座位。不准代人抢占座位,不得粘贴占座标识,严禁强占座位将其据为己有。任何人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按占座处理,工作人员将随时巡查并清理占座物品。凡有空座位,其他自习者均有权使用。

  四、每天早上开放前,工作人员将对遗留在自习室(包括地面、窗台)的个人物品视为废弃物予以清理,如有财物遗失由物主本人负责。

  五、工作人员将加强自习室环境管理,自习者须保持自习环境的整洁、肃静。自习者应穿着整洁,言行文明,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在自习室用餐、吃零食,不大声交谈、喧哗、朗读,不在室内接打手机,进入自习室应关闭手机铃声。不随意搬动自习室的桌椅板凳,不损坏自习室设备,不擅自改变自习室布局,不自带非自习必须的私人用品进入自习室。自习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在桌面、墙面、门窗及其他公共物品上书写、刻画、涂抹、粘贴。

  六、注意公私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带进自习室的书籍、文具及其他个人财物需妥善保管,自行负责。不准擅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和管制刀具进入自习室。发生个人纠纷找工作人员调解,或向所属院部、单位或保卫部门反映,按正当途径处理,严禁吵架斗殴。工作人员要对各楼层自习室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七、读者在自习室内遇到各种影响自习的行为可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反映予以解决。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者,本馆将记录在案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公开通报等。对违规占座、大声朗读等行为劝告三次仍不改正的,图书馆将联合校学工部及所在学院,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对屡教不改者予以停止使用图书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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