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自习室管理规定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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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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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广大读者学习需要,最大限度提高自习室使用率,同时,给广大读者提供安静、整洁、安全的学习环境,现再次重申图书馆自习室管理有关规定:

1、保持自习室环境整洁,请勿在室内吸烟和进食;请勿私接电源及使用违规电器。

2、保持安静,自习时手机调为静音或关闭状态,勿大声喧哗及从事影响他人自习的活动。

3、读者离开座位30分钟被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有权使用该座位。使用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或交予工作人员统一处理。

4、图书馆每天对占座物品进行清理,禁止以任何形式占座,个人物品请随身带走,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3次占座不改者,将限制其入馆权限6个月。

6如有特殊情况需领回没收物品者,按以下程序办理:

    下载《图书馆自习室占座物品领取表》(吉首大学图书馆网站下载专区栏)→填写相关信息→院系学工办老师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递交图书馆审核→公示→安排时间统一领取。

联系电话:13974339781(龙老师)

 

                           吉首大学图书馆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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